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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半年16省份调整最低工资 平均增幅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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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2: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通报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尹成基介绍称,截至6月底,全国有16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9.7%。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14元)。

尹成基介绍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稳步推进农民工工作。修改完成中国农民工发展研究总报告,起草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和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规范。组织开展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印发加强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完成家庭服务员职业修订工作,开展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育婴、养老护理项目)。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进展顺利,截至6月底,全国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4282万人、4924万人、2495万人、6857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141万人、283万人、104万人、30万人。

二是推动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4月28日,国务院颁布施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继续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劳动合同法修订工作,研究起草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方案。起草《特殊工时制度管理规定(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工作。截至6月底,全国有16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9.7%。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14元)。12个省份发布了2012年度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增幅普遍在14%左右。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大力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

四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召开全国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半年,各级仲裁机构立案受理争议案件30.6万件,同比增长12.6%;涉及劳动者41.9万人,同比增长19.7%;当期共审结案件28.4万件,同比增长10.9%。

五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5—6月,在全国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16个省份两网化管理达到覆盖50%地级城市的水平,其中上海、江苏、浙江实现100%全覆盖。上半年,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97.8万户,涉及劳动者5403.9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1.5%和14%;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7.4万件,同比增长6.0%。

尹成基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印发开展农民工工作考核评估指导意见和农民工工作考核评估主要参考指标,推动重庆等试点省份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召开2012年度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创建活动经验交流大会,积极推动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抓紧推进农民工发展问题的顶层设计,修改完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报请国务院下发。

二是做好劳动合同等制度实施工作。继续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劳动合同法》修订工作,完善规范劳务派遣的政策措施,部署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颁布《特殊工时管理规定》,推进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

三是继续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工作。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稳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部署开展2012年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进一步健全预防和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

四是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开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实施情况专项督查调研,进一步提高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出台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着力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对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工作进行督查。

五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确保今年实现两网化管理覆盖省会城市及50%地级城市的目标。做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等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增强监察服务意识,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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