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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湖房产税试点低调进行 全国扩容时间尚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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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5 15: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箭在弦上,待令即发。

《华夏时报》记者多方采访获悉,房产税试点正处于稳步推进中,而全国扩容时间表尚需中央、地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最新的进展是,第二批湘潭、鄂州两地仍然在低调开展试点准备工作,其中鄂州方案已上报,湘潭方案还不明朗。

10月突传湖南、湖北第二批房产税试点暂停,一石激起千层浪,同时,针对房产税改革的质疑之声也不绝于耳,法理问题、重复征税问题、征税目标问题等,均未有共识性答案。

“这还只是一些显山露水的表象,房产税是项事关民生大计的政策,自诞生那天起就因改革会触动很多人的利益,惹来一波波的热议。”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恒隆10月13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两湖低调试点

“没有暂停,还在进行中。”11月6日上午鄂州市地税局一位退休干部明确告诉本报记者,“鄂州房产税试点方案所有程序都已走完,现已上报国务院,只待审批。”

“鄂州市房产税试点已在今年7月开始试运行。”据财政系统人士透露,鄂州目前正在测算税率。

7日下午,湖南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一位陈姓官员也向记者承认,湖南全省正在加强对二手房交易环节税费的评估和征管工作。他还强调,没有接到任何关于暂停房产税试点工作的通知。

本报记者多方采访获悉,两湖房产税试点达成的新思路是:将房产税、城镇土地税进行合并改革试点,对企业和单位按评估值征税。

事实上,自今年以来房产税试点扩大的信号就不曾间断。

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小宏5月17日表态“继续稳步推进”,这里采用“继续”二字暗示房产税试点还在推进中;直到8月29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全国人大做报告时,除重申“稳步推进”外,还新增加一句“加强交易环节和持有环节相关税收征管”。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据此分析,这里说的重申是指正在试点中的沪渝两地,新增加的一句则是针对两湖房产税的试点,由交易环节转移到持有环节。

“在进一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选择上,官方总是欲言又止。”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顾云昌分析,政府在房产税问题上之所以举棋不定,是因为经济增速最近一段时间连续出现下滑,加之当下与房地产相关的税费不堪重负。

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刘隆亨建议,目前我国要从房地产的开发、流通和保有各个环节入手,按照“轻税、归并、简化”的原则,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合并,择机推出新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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