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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房产税是督察出来的新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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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12: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督察组到各地巡查得出的结论是从严,或准备开征存量税。有媒体报道说,在既有房产税试点向新增住房交易征税的基础上,近日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从而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

督察组到各地巡查一番,得出的结论难道就是推广房产税?这很令人怀疑的。好不容易下来督查,如果得出这个政策,那么,确实有些浪费,而且还可能带来误导性建议。

对于房产税的征收,很多专家认为这是与国际接轨,认为这是未来的趋势,比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对于我国,房产税改革一方面能够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地方财源主力税种,使地方税体系得到重大推进;另一方面,强化了土地及其附属物保有环节的税制而有利于优化土地收入结构,通过稳定的、可持续的房地产税收收入弥补政府因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带来的财力缺口,培养地方政府长期行为,并抑制房地产投机和优化收入再分配。前央行货币委员会委员樊纲也表示,“几个月前就听说,有些省份在申请房产税试点。我的建议,第一是面可以宽;第二是试点的力度可以加大。”

与国际接轨不是排他性的证据,我们很多行为都是在与国际接轨的幌子下做出来的,不但没有真正的与国际接轨,反而连传统一些良好的东西都丢失殆尽。与国际接轨往往成为利益主体挟持政策的一个最惯常的口号。就房产税而言,我们的房产税基础与其他国家的房产税实施的前提条件是不一样的,一样的可能只是一种叫法,而且这种叫法很不严密。国际其他国家的住房作为一种财产是有所有权的,我们的房屋只有使用权,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土地出让金已经一次性透支了,如果再缴纳房产税等同于重复交税。

至于贾康的两点理由,都是基于地方政府利益考虑的。其一,土地财政已经滋养地方政府十来年,等到土地快卖光了,又要开征房产税,这确实为地方留下丰厚的收入,到时候可以割韭菜式的割了一茬又一茬。其二,以抑制投机的名义来推行房产税,借口找的很好,充分利用了挑拨了不同利益群体对于房地产投机行为的不同态度,从而减轻推广房产税的力度,策略很好,可能也会获得很大的成就,但是,等到一旦这个税种真实影响了大量的人群利益的时候,就不是情绪化的发泄了,很可能引发很大的社会风险,中国历史上历次往往的衰败,最显著的导火索就是土地问题和住房问题引发的大规模冲突。所以,不能仅仅考虑到地方政府的利益,推行房产税要充分考虑到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以及推广后实际会带来的困难,不能仅仅从理论上推理或者按照模型来说是完美的,就开始行动,等到事情发出来了,事情就不好办了。上海和重庆不是已经试点过了吗,一些人指出的房产税会抑制房价的功效根本没有。

房产税抑制投机也不靠谱,投机之根在于货币贬值引发的流动性过剩,不是房地产本身所有的。当然,房地产往往容易成为投机的工具,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起,大量金融危机基本诱因都是房地产投机过剩所致,日本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次贷危机只不过是最显著的三大例证而已。那些国家,基本上印钞票与卖土地变成了循环,地价高需要更多的钞票,更多的钞票流入土地市场推高土地,日本泡沫破裂是非常典型的。你不把货币管好,而是让房产税来抑制,房产税会变成成本从而转嫁给终端消费者,这不是变相抬高黄河淤泥吗,最终结局是是崩溃。

此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什么对房产税不感兴趣,就是因为土地财政一次性获益要比一年一年收钱来得快和多。如果真得没有土地收益了,或者土地收益没有此前那么多了,像樊纲所言的“有些省份在申请房产税试点”就不足为怪了。

如果真得能够摈弃土地财政,不再重复征税,很多人其实并不反对征收房产税,如果很多条件与国际真得接轨,推广房产税确实也非坏事。问题这个“如果”,什么时候才能名副其实,才是我们应当反思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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