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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亮证护子:代表证不是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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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17: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大代表本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本职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然而陈乃前作为人大代表亮证护子的行为,不禁让人疑惑,这位人大代表究竟“代表了谁”?
  人大代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然而江苏人大代表陈乃前,却为了不让儿子因为打人进派出所做笔录,竟当场掏出人大代表证向警察宣称:“我是人大代表,你们不能抓人,一切责任我来承担“。这不禁让人疑惑,人大代表亮证护子的行为究竟“代表了谁”?
  4月25日,盐城当地论坛上一则帖子称:“4月22日下午,在阜宁县休闲经典茶餐厅,当地人大代表陈乃前的两个儿子为了为一杯茶,出手打伤了店里的老板娘。”帖子中还说,两位公子哥很是狂妄,110来之前,陈乃前的大儿子跑了,剩下小儿子和几个朋友在场。110到场做笔录时,小儿子口出狂语说,我爸是人大代表,我家有的是钱,我大哥打她怎么了?并骂110出警的警察,将其中一位警察的手抓破了。这时,陈乃前也过来了,先掏出一本证件,对警察说“我是人大代表,你们不要抓人。”
  仅仅为了一壶茶水,仅仅是扫了“大爷”的兴,就大打出手,为什么如此大胆妄为?因为家中有的是钱?因为家中有一位人大代表的爹?在人们心目中“人大代表”应该是榜样和楷模;他们应该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他们应该是百姓代言人;他们更应该有着公正无私秉公办事精神,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而不是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来作为其家人的护身符。
  对于“亮证”的举动,陈乃前解释称,他只是向警察证明自己打人者的父亲而已,“我党龄已二十多年,家里以前也很穷,是一步步干起来的。去年组织信任推荐我担任村党委书记,我想尽力回报社会,从没有在村里支过一分钱”。陈乃前表示,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对其子的处理一切遵从于法律。这样的说辞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因为在面对警察履行公务时,实在没有必要证明自己是老子。
  在处理事件过程中,警察出于人道将其有病的次子送进了医院,但是这位人大代表对被打的老板娘又有多少同情和悔过,哪怕是丝毫的不安,没有!试问这样的人大代表又如何能代表人民?
发表于 2012-5-6 10: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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